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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 26 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发展对象教育,提高培训质量,现将第2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发展对象筑牢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养成红色品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

三、培训形式发展对象培训以课堂教学为主,结合自学、研读、观看专题录相、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小组讨论、撰写体会等多种方式。发展对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集中授课不少于8学时(4次),其他教学环节由分党校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四、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理论考试两部分。日常考核成绩由分党校确定,日常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党校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试题从党校题库中抽取,采取网络在线考试方式,理论考试合格的,准予结业。结业考试初步安排在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报名表请各班于5月7日前汇总到各支部书记处。

附: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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