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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17-03-13    点击:

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

如出现以下问题之一,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近一年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近一年有一周以上非假期时间未履行短期离校手续,擅自离校者;

3.近一年有课程考试未通过者;

4.在评奖过程中发现学术造假、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者。

5.同一成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中重复使用者。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构成

1.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构成参考学校文件。

2.二年级和三年级评奖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思想品德占比10%,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占比75%,导师评价占比15%;其中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分配方法如下:

(1)二年级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构成按照学习成绩60%,科研成果15%计算;

(2)二年级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构成按照学习成绩30%,科研成果45%计算;

(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构成按照科研成果75%计算。

三、思想品德计算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分由学生综合表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荣誉称号等构成,满分为10分。

1. 综合表现(7分)

班主任根据学生近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加分,满分7分;学生出现集体活动无故缺勤等不良表现情况,班主任可酌情减分,减分不超过1分。

2. 社会工作(满分1分)

学生干部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在1分以内加分,校、院、班工作综合考虑,一般性工作不加分,社会工作加分由班主任综合评定。

3.文体活动(满分1分)

参加校、院文艺活动或者体育活动等,文体活动加分不超过1分。

4.荣誉称号(满分1分)

(1)校级荣誉称号加0.5分;

(2)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加1分;

荣誉称号加分满分不超过1分。

四、学习成绩计算办法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1)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的学生,以最终成绩(成绩计算方式: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排序,在比例范围内依次确定获奖者;

(3)奖学金名额和等级分配顺序为:保送生、一志愿录取学生、调剂生(包括校内调剂);

(4)调剂生(包括校内调剂)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与一志愿录取学生相同,不考虑学校及初试科目的差异性。

2、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对一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进行统计,按成绩的平均值进行排序。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评该年度奖学金。

五、科研成果计算办法

1、科研成果评分细则

成果计分包括论文、发明专利(授权)、鉴定成果、科研奖励等,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成果必须是河北大学第一单位,总分=第一项+第二项*50%+第三项*33%+第四项*25%+第五项*10%。

2、论文或专利成绩:

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计分;若论文署名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以外的其他教师,减该论文对应分值的10%;排名第三及以后不计分。发表论文须出示原件,二年级学术硕士研究生评奖须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截止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二年级工程硕士研究生和三年级学术硕士研究生评奖须提供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录用通知(截止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录用通知须导师签字并提供缴费证明,发明专利提供授权证明书。一、二类学术期刊的认定和出版社的级别参照《河北大学学术期刊及出版社分类认定意见(2004)》;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14年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JCR大类分区一区SCI检索论文100分

JCR大类分区二区SCI检索论文80分

JCR大类分区三区SCI检索论文60分

一类论文50分,SCI/EI期刊检索,一类期刊,发明专利(授权)

二类论文30分,二类期刊,外文核心(声誉较差期刊除外)

三类论文20分,核心期刊

四类论文5分,四类期刊,国际会议,实用新型专利

3、项目成绩

完成科研项目一项排名1-6名计20分,排名6-12名计10分,不累计,只计一项最高分,以成果鉴定证书为准。

主持研究生创新项目国家级一项计30分,省级一项计20分,厅局、校级一项计10分。

4、科技竞赛获奖成绩

个人或团队参加两类科技竞赛(挑战杯、互联网+)获得奖励,国家级一等奖计30分(排名第一计30分,第二计20分,第三计15分),二等奖计25分(排名第一计25分,第二计15分,第三计10分),三等奖计20分(排名第一计20分,第二计10分,第三计5分);省级一等奖计20分(排名第一计20分,第二计10分,第三计5分),二等奖10分(排名第一计10分,第二计5分),三等奖5分(排名第一计5分)。同一课题参加竞赛,获不同级别的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分数不累计。奖励级别以获奖证书为准。

六、导师评价计算办法

导师对其培养的研究生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5分,评价内容包括:主动性(3分),创造性(3分),工作量(3分),业务能力(3分),学风(3分)。

七、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