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河北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暂行规定》》(校教字[2004]2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电信学院2015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长:赵 杰
成员:董丽梅、张欣、常铁原、马蕾、孙荣霞、赵璞
2.小组下设专业分流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业分流工作。
3.为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设立监察组,负责过程监督并受理学生申诉。
组长:郝真鸣
成员:闫小兵、郑伟、田华、商闯、刘志卓、徐扬
二、专业分流对象
1.按学科大类招生的2015级电子信息类本科生;
2.复学入2015级按学科大类招生的2013级、2014级本科生;
3.2015级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
4.国防生直接分流到高考时所录取的专业。
三、专业分流程序
1.学院制定专业分流计划;
2.进行专业介绍和分流的宣传动员工作;
3. 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核算并进行排名公示;
4.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是: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填报志愿。根据“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的方法确定分流到各专业的学生名单。综合测评按必修课成绩和学生在校表现两部分评定。
5.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四、专业分流计划
1. 由学院根据学生摸底调查的实际情况制定分流计划。
2. 分流的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本科专业。
五、宣传动员
1.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介绍《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5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分流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
2. 辅导员向学生介绍有关政策文件;
3. 请有各专业有关教师进行专业介绍;
六、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与公示
综合测评成绩包括成绩加权分数和素质测评分数。成绩加权分数和素质测评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成绩加权分×90%+素质测评分×10%
1.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平台课和学科基础平台课,课程性质以教学计划为准。
2.课程考核不及格,经重修(补考)后及格的,成绩按照60分计算;
3.公共计算机课程考核不及格,但是通过河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的,公共计算机课程考核成绩按照60分计算;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依据《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分流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计算。
5、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期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
七、填报志愿
1.学生必须亲自填写志愿,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他人填;
2.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报满3个专业,不得漏报;
3.填报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按照学院规定的统一时间亲自进行志愿投报。
附件一: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分流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Upload/file/20161027/20161027155361536153.doc
附件二: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Upload/file/20161027/20161027155443524352.doc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