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河北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9    点击:

电信学院研究生各班:

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及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河北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定于2016年10月17日进行。请各学院(中心)按照“评审办法”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评奖实施细则、评审委员会名单并加以公示、实施,确保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未转入学校的,不享受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各学院(中心、系)制定本单位评奖实施细则、评审委员会名单,将细则、名单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四、研究生的成果由各学院(中心、系)严格审批,所用于评审的科研成果(ONLINE)的有效截止时间范围为2016年10月17日;所提交的科研成果须属于河北大学;所提交的成果只享受一学年此奖项的参评,不得重复使用,若有虚假情况或重复提交成果,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获得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奖励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六、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3年,博士研究生为3年,可正常参评;特殊情况需经过审批方得参评。

七、指标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八、各班提交材料:

1、申请奖学金同学的《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两份;

2、《XXXX班学业奖学金汇总》电子版(附件二);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须出示原件,二年级评奖须提交在20161017之前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三年级评奖须提供20161017之前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录用通知须导师签字并提供缴费证明,发明专利提供授权证明书)、检索证明等佐证材料;

九、相应材料报送时间:

20161019下午5点前将上述材料交给辅导员;

附件一:《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Upload/file/20161019/20161019093635763576.doc

附件二:XX级XX班学业奖学金汇总/Upload/file/20161019/20161019093681688168.xls

附件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Upload/file/20161019/20161019093791009100.doc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

河北大学电信学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