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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国家奖助学金申报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7    点击:

电信学院各班:

按照河北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要求,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字〔2016〕4号)精神,院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要严格对照申请条件,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填写《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请于9月28日前将《评审报告》由班级辅导员签字后报送学院团委。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40%以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附件:评审报告/Upload/file/20160928/20160928164915131513.doc

学 生 处

电信学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