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学院各班:
转学生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6〕35号)要求,为落实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资助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就读期间已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同类资助政策。
二、信息统计与报送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二)各班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将上述纸质版申请材料于9月12日10点前报送学院团委。
请各院系全面掌握、统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认真核实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积极协调落实政策要求,帮助学生免除相关费用,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联系电话:5079676
学 生 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