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完善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和《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保证我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收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申请—考核”制是学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一部分,我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核查和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和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素质优先、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落实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过程、接收举报、处理申诉事宜。
监督电话:0312-5079368, 邮箱: dxxy@hbu.edu.cn。
三、招生计划及申请条件
1.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正式下达为准。
2.申请条件
以《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申请条件为准,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6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2026年1月8日8:00—2026年2月28日18:00),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报名成功后请于2026年3月10日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4).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其他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作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26年3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PDF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budianxin@163.com,纸版寄至或交至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D2楼-320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12-5079656。考生须在参加综合面试时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学科审查
按照招生专业,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确定通过学科初审的考生名单。学科初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院考核环节。初审不计入学院考核总成绩。
在学科初审后、学院考核工作开始前,学院可根据招生导师的报考生源情况,以招生专业为单位,视情况组织初审合格考生公开、自愿进行改选报考导师的工作。
3.学院考核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申请者准备好申请材料原件参加综合考核,每位申请人需准备5-10分钟左右PPT,PPT内容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各专业考核内容为“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2门考试科目。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方式、考核科目、招生专业特点及培养需求,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
科目一 英语水平测试
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考核方式为5分钟左右的英语自我介绍和随机问答。
科目二 专业综合测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考核/半导体物理)
考核方式为随机问答,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测试为主,全面考核申请者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总评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
承诺书、推荐信、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等详见”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https://yjsy.hbu.edu.cn/info/1159/4203.htm”。
五、录取
原则上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评成绩排序,学院对申请人的总评成绩审查无误后,将总评成绩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发现有其它违反博士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各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复审,按照各专业选拔程序进行拟录取审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考生,公示期10天。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细则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