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文件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为切实提高接收质量,确保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原则及分工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我院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复试和接收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环节工作,确保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招生专业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评分工作。
二、招收类别及专业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详见附件《河北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拟接收人数仅供参考,实际人数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推免硕士生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与相同专业普通招考生一致。
三、招收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二)2026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对人才选拔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四、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小语种成绩证明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电子版材料2025年10月16日前发送至hbudianxin@163.com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312-5079656,联系人李老师。以上材料模板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复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请关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相关专业推免生报名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同时在学院官网分批次公布复试名单。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视为主动放弃。请考生予以关注。
(三)复试
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环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突出对专业能力和学术涵养、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的考察。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现场独立评分。
1.复试考核以线上面试为主,具体复试时间安排等请关注学院网站;
2.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面试现场讨论,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3.专业面试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水平、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注重学生专业水平和知识背景的考查,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基础、思考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与水平、英语水平等;
4.面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测试(含思想品德)等考核内容。专业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项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40分)。结合考生本科所学专业课程(含课程设计、实验、毕业设计)及本专业领域前沿热点技术等提出综合问题,随机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程度。通过对问题的追问,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理解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
(2)英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主要是听力和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进行自我介绍,评委结合考生自我介绍相关内容进行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语言组织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分专业按复试成绩排序拟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学院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9月25日9:00——10月19日期间,我院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9月25日14:00后推免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3.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五、奖学金
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我校设立“求是奖学金”,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具体内容请参照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769.htm。
六、特别提醒
(一)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二)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应较好地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如在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1)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2)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毕业要求;(3)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及结束时间
2025年9月22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5年9月23日9:00开通发送复试通知及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
2025年9月25日9:00开通发送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5年9月25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5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六)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及我校下达最新文件级 通知为准。
七、违规处理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学院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12-5079656、0312-5079368(节假日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368,监督邮箱dxxy@hb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
本细则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