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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0    点击:

各位老师和研究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15〕2号)精神,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且预期毕业至少有一年以上者均可申请。

(二)研究课题紧密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以及河北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理论和工程问题,瞄准国内外科技社会发展的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申请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研究课题应与学位论文是同一个学科内不同的选题。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

(三)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四)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已具有相应的科研基本条件。

(五)申请者所在学科及其导师应积极支持其创新项目研究工作。

二、 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1、2016年3月10日,项目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由其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中心)。

2、2016年3月14日,各学院(系、中心)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材料(包括《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通过初评项目)》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3、2015年12月已提交材料但未被推荐为“河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申请人不再重新填表申报,并获此次申报初审资格。

(二)评审程序

1、各学院(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初审。

2、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并负责拟资助项目的公示和上报工作。

三、 立项数量

我校计划资助“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90项。

四、 项目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如1年内不能完成,可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毕业时间。

(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研究生院将进行定期的检查,各项目组每学期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书一份。

(三)项目结题成果形式可多样化,如: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田野考察报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自主研发的新产品、自主开发的新技术等。

附件:

1、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

2、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通过初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