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科研成果登统核定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成果登统的基本原则:“河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教师或学生为第一作者”;
2、 三大检索收录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一发布的(河北大学)检索数据为准;
3、 各级各类项目(科技奖励、专利)以科技处备案并通知学院的为准;
需科研科长提供书面说明的具体问题包括(需按成果类别顺序详细标注出成果名称、类别、第一作者、通讯作者;3中附件包括论文录用邮件、网页拷贝页、论文PDF文档首尾两页):
书面说明报送时间截止到12月16日上午,需学院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