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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科技成果登统核发中遇到的问题报送书面说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9    点击:

理工医各有关学院(系、中心):

2015年度科研成果登统核定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成果登统的基本原则:“河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教师或学生为第一作者”;

2、 三大检索收录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一发布的(河北大学)检索数据为准;

3、 各级各类项目(科技奖励、专利)以科技处备案并通知学院的为准;

4、 科研奖金核发给责任人。

需科研科长提供书面说明的具体问题包括(需按成果类别顺序详细标注出成果名称、类别、第一作者、通讯作者;3中附件包括论文录用邮件、网页拷贝页、论文PDF文档首尾两页):

1、 未能界定责任人的成果;

2、 未能界定级别的成果;

3、 未被检索且无纸质文本的论文(提供附件);

4、 登统核发中遇到的其他相关问题。

书面说明报送时间截止到12月16日上午,需学院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