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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26    点击: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3〕19号)、《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6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要求,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学生可在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为保证我院2023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肖金壮

副组长:张欣

成员:王立玲、李飞、师建英、王光磊、郝雷

(二)监察小组:

组长:杜凯华

副组长:刘姗

成员:李泉坤、刘润石(23电气学生)、闫雨晴(23自动化学生)、房正阳(23电科学生)、付德芳(23通信学生)、高韩伟(23智医工学生)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575、0312-5077338

二、接收条件

(一)2023级本院本科生(不含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且品德优良。

(三)前两学年应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辅修、双学位课程成绩),无补考科目,无重修科目。

(四)前两学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

(五)自动化卓越试点班学生不参与院内转专业。

(六)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国家体检要求。

三、接收计划

学院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限额本专业(类)人数的5%,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

专业人数

接收计划

通信工程

114

6

电子科学与技术

59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9

3

自动化(不含卓越班)

63

4

智能医学工程

29

2

四、录取规则

学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遵循“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学生已修读应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平均成绩排序。如平均学分绩点和平均成绩均相同,则增加专业接收计划,予以接收。

五、工作程序

(一)9月25日,学院“院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确定“2023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26日,学院公布 “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三)报名。有申请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2023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签名部分必须本人亲笔手写,一式两份)提交辅导员。9月28日上午9点前,各辅导员将学生的《河北大学2023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及《电信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补报。

(四)资格审核。9月29日,学院院内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院内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名单。

(五)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9月30日,学院内公示5日,同时,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应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其申请表等材料报教务处。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考虑学院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个人志愿,择优办理。

(二)学校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前,不得安排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

(三)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四)学院院内转专业工作严格按照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