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3〕19号)、《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和学校《关于2021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要求,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学生可在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为保证我院2021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1级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秀玲
副组长:张欣
组 员:王立玲、张庆顺、师建英、王光磊、冉宁、王岩琴
监察小组:
组 长:黄增瑞
副组长:杜凯华
组 员:陈明瑶
闫志豪(21电气学生)、徐天洋(21自动化学生)、张择钰(21电科学生)、朱馨怡(21通信学生)、
杨克帆(21智医工学生)、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575、0312-5077338
二、转出、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一)2021级本院本科生(不含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且品德优良。
(三)前两学年应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辅修、双学位课程成绩),无补考科目,无重修科目。
(四)前两学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
(五)若申请转出、接收学生超出指标限额,则依据前两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严格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最终转出、接收学生。
(六)自动化卓越试点班不参与院内转专业。
(七)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三、各专业拟转出和接收学生计划
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出本专业(类)人数的5%,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 |
学生人数 |
拟转出学生计划 |
拟接收学生计划 |
通信工程 |
121 |
5 |
5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6 |
2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3 |
2 |
2 |
自动化(不含卓越班) |
60 |
2 |
2 |
智能医学工程 |
29 |
1 |
1 |
四、工作程序
(一)9月21日,学院“院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确定“2021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二)公布学生成绩排名。学院于9月22日前在学院内公布 “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同时,公布拟转专业学生总评成绩排名。
(三)报名。有申请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2021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签名部分必须本人亲笔手写,一式两份)提交辅导员。9月25日上午9点前,各辅导员将学生的《河北大学2021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及《电信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补报。
(四)资格审核。9月25日,学院院内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院内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名单。
(五)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9月25-27日,学院内公示。
(六)9月28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其申请表报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考虑学院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个人志愿,按照学校程序要求择优办理。
(二)各专业转出、接收计划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改。
(三)学校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前,不得安排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五)学院院内转专业工作严格按照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