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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学期成绩管理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8    点击:

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学期成绩管理注意事项的通知

学生成绩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在我校《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之上,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特制定了《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成绩的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学院主页关于本《管理办法》的公布网址为:http://ceie.hbu.edu.cn/news_show.asp?infoid=702。根据本《管理办法》,现将2016-2017学年春学期成绩管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学习

各系部要召开专题教学研讨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各项内容,需重点培训新入职教师的学习,并严格要求各系部全体教师严格执行本办法。

二、严格按照课程大纲中的要求执行

《管理办法》中强调了课程大纲在考核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要求各课程的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方式,包括考核类型、考核方式、平时成绩的各项指标和分值比例、总评成绩评定比例等,必须严格按照各课程大纲中的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详细规定见《管理办法》对应各章节。

三、试卷评判

凡采用开/闭卷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重点注意以下内容:

(一)有两个及以上教师任课且统一命题的课程,必须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阅,统一标准、宽严一致。

(二)试卷一律使用红色水笔评阅,要求字体清晰,如有更正,阅卷教师需在更正处签名,签名需写全称;评阅试卷采用给分制,不得采用减分制;要点分、题首分、卷首分要齐全、准确;各级大题、小题均需有自己的题首分,各级题首分为零分也需记“0”分。

(三)新入职老师初次阅卷必须由系主任安排的有经验教师进行辅导阅卷。

其他详细规定见《管理办法》对应各章节。

三、成绩登统时间

(一)成绩等统截止时间:

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5日上午8时前;

注意要最终选择“提交”才算作完成成绩等统,不可仅暂存成绩。

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登统成绩的,需提前向学院提出延期登统申请,未提交申请且超时未提交成绩的,将严格按照新版《河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字〔2007〕2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12级、13级学生成绩等统截止时间;

由于本学期有部分13级学生依然有课程在修读,且有部分12级结业生返校参加考试,按照本科学位审核的流程规定,这些同学的成绩必须在本周内评判完毕并上报教务处,因此请全体教师务必留意自己所任课程是否有13级同学选课或12级学生返校参加了考试,请务必优先评判这些同学的试卷,成绩提交方式如下:

13级同学的成绩:请直接在教学系统中,将对于其成绩录入并点击暂存至系统即可,此时尚无需录入其他同学的成绩,也无需点击“提交”。

12级同学返校补考的成绩:由于12级学生已结业,所以无法再系统中提交成绩,因此需要任课老师本人来学院找教学秘书填写成绩补录申请表,为其提交成绩。

12级、13级最终的提交时间均为:2017年7月3日上午12点前。

四、特殊情况的成绩登统

缺课累计超过某课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或作业、实验报告缺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录入成绩时应选择“取消考核资格”;申请了缓考的同学,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录入成绩时应选择“缓考”;考核违纪、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0”分,录入成绩时应选择“违纪”或“作弊”。违纪、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申请缓考学生的成绩将不参与成绩录入完成后的统计分析,不会影响整个课堂的平均成绩与成绩分布形态。

本学期申请缓考的同学都要求其将一份《缓考申请表》交给了任课老师,请任课老师以此为凭证录入缓考信息。违纪的情况,由教学秘书在19周考试结束后统一发布,请各位老师届时留意通知。

五、教学效果分析及改进

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河北大学课程考核期末成绩统计分析表》中的各项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分析课程的教学效果,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学院每月督查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通知仅提到《管理办法》中本学期需要特别强调的规定,除上述各项内容外,全体教师务必仔细学习《管理办法》的其他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