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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6年春季开学迎检落实方案

发布日期:2016-02-27    点击: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国务院督导办、河北省教育厅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全面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我校2016年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大学春季开学迎检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立海

副组长:杨学新、申世刚、任德亮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校园管理处、综合实验中心、医学部、工商学院、河北赫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全工作处,安全工作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都及时到岗,学生是否都按时返校,开学第一天开课情况。(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工商学院)

2.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的情况。(责任部门:学生处)

3.教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是否存在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问题。(责任部门:赫达实业有限公司)

4.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是否运行良好。(责任部门:校园管理处、医学部职能处室)

(二)校务公开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责任部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三)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医学部职能处室)

2.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学校实验实习实训人员是否开展培训、是否规范操作,是否建立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实验设施设备、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是否安全运行,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责任部门:综合实验中心)

3.特种设备管理情况。以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为重点,学校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开展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责任部门:校园管理处、医学部职能处室、河北赫达实业有限公司)

4.消防安全。参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完好有效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医学部职能处室、河北赫达实业有限公司)

5.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医学部职能处室)

(四)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1、校车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制定校车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设置校车站点,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校车运营是否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部门:校园管理处)

(五)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加工环节是否存在卫生安全隐患。(责任部门:河北赫达实业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自查。各学院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对照内容,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各单位自查情况和问题清单请于2月29日12:00之前报安全工作处邮箱(hbdxbwc@163.com)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要落实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限期整改,坚决防范和努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河北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