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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安全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点击:

各单位:

进入春季,大风天气增多,且空气干燥,为防止出现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关于文明校园建设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力打造良好育人环境。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是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内部安全风险防控重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扎实有效。

二、要全力抓好当前一个时期安全稳定的重点工作,全面掌握各类信息动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问题苗头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教育引导力度,对学生实习安全、求职安全、毕业安全等要及早布置并抓好落实。

三、要严格对电暖器、电炉、电热风扇等大功率电器的检查管理,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严防电器火灾。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办公室要做到人走断电。

四、要加强所在办公室的建筑安全检查,楼层较高的,重点检查窗框、玻璃是否完好,外墙墙皮是否松动,防护栏、空调器及牌匾等附属物是否牢靠。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加固。校内所有建筑的楼顶、外窗台禁止放置杂物,防止出现高空坠物伤人事件。

五、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输电线路的安全检查,特别要注意清除架空线路的安全隐患,防范因电线裸露、落地而引发触电事故。

六、要认真组织一次以春季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查,及时清整办公室、实验室及楼道内堆积的纸品、垃圾及其它易燃、易爆杂物,去除火灾危险源,严密防范火灾事故。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高的场所严禁吸烟。各实验室要进一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指导学生安全实验,规范操作,防范实验室火灾。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