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夏季是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和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园夏季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消除案件事故隐患,提高学校整体安全防控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加强我校夏季安全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从保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单位要依据《河北大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2017年安全、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017年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状》要求,对照岗位职责,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明确各级管理干部和教师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学生安全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季节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安全,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二、强化隐患排查,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夏季安全工作特点,在巩固春季开学督导、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专项自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公安部关于2017年4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国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通知精神,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依托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aqyh.xytjy.cn),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围绕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安全、建筑安全等关键问题展开排查整治,进一步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梳理,要明确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按照安全隐患整改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本单位本部门对安全隐患整改的人、财、物投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消除。对于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汛期安全工作。校园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健全专项预案,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资料室、储物间、值班室、宿舍、厕所、食堂、树木、围墙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要加强防汛施工管理,在建工程要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水电管理部门要针对汛情提高水电线路、配电设施检查频率,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用电安全隐患。
四、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学生工作部门、各学院要全面分析夏季季节性特点,抓住细节和苗头倾向,要深入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强化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互救、逃生能力。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针对性开展防火、防溺水、防雷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电信诈骗、防校园贷陷阱教育,端午节前要重点进行旅游安全教育,提示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面临实习实训、考试、毕业、就业心理压力加大、情绪易于波动的特点,加强心理疏导和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要对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安全离校的教育,防止学生离校前过量饮酒或在举办各类活动中发生不安全事故。
五、进一步加强带班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内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联络畅通,完善各类安全预案。安全工作部门、公寓管理部门、水电管理部门、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重点部位单位,要切实加大辖区门卫管理、巡逻巡查、值班值守工作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发生案件或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有人应对,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如有较大安全稳定情报信息,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报告,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