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年终考核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参照以往目标绩效考核做法,现组织开展我院2018年度教职工(不包含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和201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考核工作
(一)考核人员范围
学院所有在编、校聘人员(不含中层干部)。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等次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三)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标准参照《河北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校党字[2017]41号)执行,其中,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考核工作。
组 长:赵杰 郝真鸣
副组长:董丽梅 闫小兵 张欣
2.学院教师分为6个考核工作小组,集中述职考核(详见集中述职时间安排表),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有关考核工作的人员通知、考核等工作。
第一组:行政 (组长:吴明霞)
第二组:实验中心 (组长:孙荣霞)
第三组:自动化系 (组长:肖金壮)
第四组:通信与电子工程系 (组长:田晓燕)
第五组: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组长: 马 蕾)
第六组:生物医学工程系 (组长:王光磊)
(四)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述职。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2.民主评议。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参考个人总结和述职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1行政组
(1)同事和服务对象(含系/中心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测评(占80%)。
(2)考核领导小组测评(20%)。
2.2各系(含实验中心)
(1)同事测评(占50%)
(2)各系(含中心)主要负责人测评(占30%)
(3)考核领导小组测评(20%):
3.组织审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五)结果上报
请以考核工作小组为单位于1月16日前将考核人员的《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两份)交到学院办公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岗位管理科。
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一)考核人员范围、考核办法、考核内容、考核等次
考核人员范围、考核办法同年终考核一致;考核内容及标准参照《河北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关于相关人员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较好”和“一般”三个等次。
(二)结果上报
考评人员需填报《河北大学教职工2018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登记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份),以考核工作小组为单位于1月16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岗位管理科。
三、时间安排
(一)整体安排
时间
| 考核工作安排
|
1月16日前
| 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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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上午
| 民主测评
|
1月16日下午
|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
1月16日至1月18日
| 考核结果公式(C2二楼公告栏)
|
1月18日
|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
|
(二)集中述职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小组
| 参加考核人数
| 时间
| 地点
|
行政
| 7
| 8:30-8:50
| C2-216
|
实验中心
| 14
| 8:50-9:30
|
自动化系
| 26
| 9:30-10:40
|
通信与电子工程系
| 23
| 10:40-11:40
|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 11
| 11:40-12:10
|
生物医学工程系
| 8
| 12:10-12:30
|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通知。
附件1: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河北大学教职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登记表
附件3:关于挂职、见习等九类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