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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大学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提前组织“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数量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350项左右。

其中创新训练项目245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70项左右,创业实践项目35项左右。根据《河北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指标》我院可申报19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3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4项左右、创业实践项目2项左右。

为鼓励不同学科背景学生联合开展研究,设置跨学院项目50项。跨学院项目团队成员来自不同学院,项目内容涵盖多个学科,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汇总上报,不占用本学院的项目申报指标。

三、申报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申请,2023届毕业生不可为项目主持人。

2.申报项目应当由1-2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3.未能按学校要求时间结项的(2022年项目除外)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创新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5人。每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个项目。

5.项目的执行时限为1年半。如不能按时结项的,可延期1年,延期项目执行时限须在项目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6.历年获得过国家级立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4.项目团队成员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5.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6.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五、申报程序

根据整体安排,校级立项首先由学院评审产生(跨学院校级立项由学校评审产生),立项结果报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备案,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评审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

2.学院制定评审细则组织评审,按照分配指标确定校级立项项目,校级跨学院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立项。

3.学院参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721比例确定立项。

六、具体要求

报送材料:

1)立项项目《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跨学院项目同时需交申请书活页(附件5)。

2)《河北大学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3)《河北大学2023年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

请各申报团队于216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3606109399@qq.com221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学院团委C2-210

联系人:赵丽佳

联系电话:5079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