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点击:

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事迹的宣传,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冀教就创中心[2021]12号)要求,结合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人物事迹征集的活动安排和学校就创中心的工作指示。现对我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进行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指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农)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室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需要有较为突出的创业事迹,推荐材料中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刚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选有关要求

1.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每篇事迹都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大小不低于3M)。事迹内容需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能够充分体现典型事迹所发挥的引领示范作用。

2.学院将按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和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类别,分别向学校推荐符合要求的人物事迹案例,每个类别推荐人数为1人。

3.请参与活动的同学,于6月14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人物照片和事迹word文档打包发送至学院邮箱hbudxxy@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XX级XX班+姓名+就业创业人物事迹

三、宣传方案

1.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对各高校推荐人物事迹进行审核评选,每个类别分别遴选出5名优秀毕业生推荐至全国中心。入选人物将由全国中心颁发纪念证书,在全国中心官网和中国网开辟专栏展播,并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微发布。

2.所有人物事迹将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网、新职业网、学信网等媒体建立链接,供免费下载使用。

3.本次活动入选人物事迹将由全国中心以正式出版物的方式发行丛书。

4.全国中心将继续举办“2021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发布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入选人物中产生,对人物事迹将持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明瑶 刘晨丹

联系电话:5079367

邮 箱:hbudxxy@163.com

附件:“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