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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学生留宿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2    点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学生暑期学习生活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留宿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任务繁重,可供集中留宿的床位比较紧张,符合如下条件者可申请留宿:参加科技竞赛、暑期社会实践、参与实验室项目或创新项目等。

二、暑期留宿公寓(均在本部)和集中留宿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另行通知)。留宿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回原宿舍。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本科生。各班统计需留宿学生,填写暑假留宿申请表(附件一),注明留宿原因、留宿日期、指导老师等,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以班为单位上交学院团委;另,各班须填写《XX2017年暑期留宿名单汇总》,将电子版发送至442839049@qq.com,文件命名为班级。

2、研究生。填写暑假留宿申请表(附件二),注明留宿原因、留宿日期、指导老师等,由导师和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上交学院团委;另,各班须填写《XX2017年暑期留宿名单汇总》,将电子版发送至442839049@qq.com,文件命名为班级。

此外,暑假期间需进出新校区C2楼的同学,以班为单位填写2017暑假研究生出入C2楼名单(附件四),发送电子版至442839049@qq.com,文件命名为班级。

3、学院统计暑假需留宿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4、本学期放假后各位申请留宿的同学按照学校安排入住指定宿舍楼,具体留宿公寓请注意查看各宿舍楼下通知。

注:学校对于暑假留宿审批严格,没有特殊原因(如备战比赛、协助导师完成课题等)不得申请。

各位申请留宿的同学,暑假在校期间应做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河北大学生活园区宿舍管理办法》,遵守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管理相关制度;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统一安排,留宿期间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接电路,不留置、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违禁电器;不使用蜡烛、酒精灯等明火照明工具,不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区;每日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回宿舍就寝;不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酗酒,不进行盗窃、破坏公物等违法违纪行为,不留宿除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加强自身人身、财产、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定期与导师、所在学院、生活园区进行联系;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截止日期:7月5日上午10点前,逾期不予办理

统一交表时间地点:新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电话:5079367

附件一:暑假留宿申请表(本科生)/Upload/file/20170702/20170702161970807080.doc

附件二:暑假留宿申请表(研究生)/Upload/file/20170702/20170702161975787578.doc

附件三:XX2017年暑期留宿名单汇总/Upload/file/20170702/20170702161928332833.xls

附件四:2017暑假研究生出入C2楼名单/Upload/file/20170702/20170702162012761276.xls

电信学院团委

20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