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暂行办法》和《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分级培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发展对象教育,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党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党校将组织开展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班级(研究生、本科生)推荐的基础上,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发展对象培训班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三、培训方式
发展对象培训以专题辅导为主,结合自学、观看专题录相、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小组讨论、撰写体会等多种方式,力求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培训学时要求
发展对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专题辅导集中授课不少于8学时(4次),其他教学环节由分党校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理论考试两部分,日常考核成绩由分党校确定,日常考核成绩合格的,可参加党校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考试试题从党校题库中抽取,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方式,理论考试合格的,准予结业。
六、培训要求
班级(研究生、本科生)请于3月18日前(本周五)上报名单(名额为班级人数的5%),并将《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党校四期发展对象学员表》电子版发送邮箱(1193470892@qq.com)。
附件: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党校四期发展对象学员表/Upload/file/20160314/2016031415281994199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