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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2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依据

按照《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政字〔2021〕26号)文件和学院拟定的实施细则、办法等执行。

三、认定环节

本学年认定工作通过学生事务平台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开展认定,各环节时间安排请参见《认定环节建议时间安排表》(附件2)。

1.学生如实详尽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证件材料;

2.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辅导员审批;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5.学院材料报送: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反馈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30日下午6:00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6.学校审批;

7.建立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库。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精准资助的基础。各班级要广泛宣传解读认定工作有关文件,院校班各级认定机构要认真履责,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2.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及时取消认定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在认定工作过程中,有认为材料不真实,评议不公正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5079367

电子邮箱:hbudxxy@163.com

附件1: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政字【2021】26号)

附件2:认定环节建议时间安排

附件4: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5:学生在校现实表现班级民主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