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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与母校同框”照片征集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3    点击:

为反映河大百年历史变迁,展示不同历史时期河大学子留下的足迹和记忆,展现河大发展历程、校园生活变化、学生风貌更新,追忆流金岁月,展望美好未来,献礼百年校庆。学校决定开展河大记忆“我与母校同框”照片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河大记忆“我与母校同框”照片征集活动

二、参加对象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师生与校友

三、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21年7月9日-8月30日。

(二)评选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0日。

四、征集内容:

1.学校学院重要历史活动照片;

2.反映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等有关特色校容面貌的照片;

3.反映各时期师生校园生活、学习、活动等集体活动照片;

4.特色毕业合影、毕业证书等照片;

5.表现师生情、同窗谊的照片;

6.富有时代特色的学习、生活用品与物件的照片;

7.其他您认为值得回忆、愿意分享的珍贵照片。

五、照片要求:

1、照片内容: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的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参赛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扣活动主题。

2、照片格式:请简要写明照片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名称,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或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姓名、电话、地址,以便联系。电子版照片像素不低于1000万,大小不低于1M,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六、奖励设置

照片一经采用,河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出具采纳信,作者将获赠河大百年校庆精美纪念品一份。

七、征集用途

校庆期间将举办“河大记忆‘我与母校同框’照片展”,对入选照片进行集中展示,优秀照片将收录至河北大学校史馆。投稿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对应征照片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限内基于非营利目的免费行使对该照片进行宣传、展示、报道的权利,其中包括在全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进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发布。

八、投稿要求:

1、投稿照片可以为电子版照片,也可为纸质版照片。所有应征电子档老照片不予退还,纸质档老照片由主办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应征者意愿进行处置。

(1)纸质照片投稿:请将纸质照片实物以到付款的形式邮寄至河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邮编:071000,联系电话:03125079367,信封上注明:河大记忆‘我与母校同框’照片征集活动投稿。

(2)电子照片投稿:将推荐作品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budxxy@163.com,联系电话:03125079367,邮件主题:河大记忆‘我与母校同框’照片征集活动投稿。

2、提交方式:个人投稿。

3、应征者须保证享有应征照片的完整著作权且使用照片参加本次征集未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若因照片与第三人产生纠纷,应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

3、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8月23日